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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民主黨向中央成功爭取區議會政改方案後,在立法會佔功能組別一席位的中華廠商會聯合會亦派團訪問北京,直接向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告御狀,指功能組別有其存在價值,非直選議席可取替。
區議會方案通過後,政圈人士彷彿忘記中央曾答應港人可自行決定普選立法會一事。
就連商台時事節目主持江麗芬在《信報》撰文亦指按《基本法》附件一、二,以及人大常委2004年釋法將「三部曲」變成「五部曲」後,港人在政制上的決定權早被褫奪。她指:「民主黨今次選擇與中央對話,是因為中央操控政改決定權。翻開《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早已說明了特區政府成立以後,如就政制安排有任何修改,只須經過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不過,江麗芬只說對了一半,沒錯,釋法後「三部曲」加多兩部,即特首提出報告及人大決定是否需修改,無異為政改進程多設關卡,但提案權仍在特區政府。另,《基本法》附件二亦訂明,2007年後立法會產生方法在經過立法會通過和行政長官同意後,只須人大「備案」而非「批准」,字眼有別於附件一。簡言之港人在普選立法會一事上仍有決定權。
更何況,中國外交部在1994年2月28日曾發表聲明,指07年普選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問題是「一個由特區自己決定的問題」,毋須中央政府批准。
公民黨務實理性,明白與中央溝通推動政改的重要,但為此而自毁長城,漠視《基本法》的規定,犧牲「一國兩制」這港人核心價值,卻是你我不願意看見的。
余若薇星期日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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