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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入薇

港人意向才是特首依歸


Posted by Audrey Eu on 30 八月 2005 / 0 Comment



特首曾蔭權上周斬釘截鐵地表明,不會為落實普選提出任何時間表,因為這問題不能由特區政府單方面決定;若政府自訂一個不被港人和人大常委接受的時間表,便是錯誤的做法。

我們都明白,任何政改方案最終必須為中央政府接受,但一位只為中央傳話的特首,也不是港人所期望的。去年4月人大常委會釋法後,不但否決了07、08年普選特首及立法會,甚至為立法會的選舉引入更多限制(例如直選與功能議席比例只能維持不變)。曾特首知道,在普選這件極之重要的議題上,政府不能做出不被港人接受的安排,那麼政府更應向市民作出周詳的諮詢,並建議幾個合理、可行的方案,讓公眾參考和討論。筆者希望曾特首能拿出真心誠意,為落實普選盡快訂下清晰時間表。

曾特首日前向傳媒放風,說如果政府稍後提出的政制改革方案不獲立法會通過,政制發展將會原地踏步。筆者希望提醒曾特首,《基本法》第45及68條訂明,香港的政制要循序漸進向全面普選的方向發展。而根據傳媒報道,近日政府內部一項民意調查顯示,近八成受訪者不希望07、08年的選舉方式原地踏步。可以說,推動香港政制邁向全面民主,不但是特區政府在憲制上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社會主流明確清晰的意向,因此即使快將提出的方案不被接納,政府必須繼續尋求其他方案,務求提高07、08選舉的民主性,而不是一副「要就要,不要就拉倒」的賴皮態度。

盡快訂下清晰時間表

曾蔭權這陣子亦意氣風發,張揚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他宣誓就職時,表示會全力支持他。一般評論認為,曾蔭權上任兩個多月以來,一直面對各方的批評和壓力,民望亦持續下跌,加上此刻他正為任內第一份施政報告會見各界人士,因此要炫耀中央對自己的肯定和支持,以增加自己談判的籌碼。

曾蔭權作為特區的行政長官,獲得中央支持,是理所當然的,並無值得沾沾自喜之處。再者,曾蔭權是否已忘記前車之鑑?當年董建華不但是由中央欽點,更獲得本地親中人士的熱烈擁護,連政協副主席也在董競選連任大會上,大聲疾呼「我挺董」!他所得到「官方」的認受性和祝福,比曾蔭權的豐厚得多;最後還不是因為7年來在多項政策上「與民為敵」,引致民怨爆發,而忽然要以健康理由倉卒下台?

相比董建華,曾特首跟左派人士之貌合神離,路人皆見;若他以為幌出國家主席這個後台就可以贏得更多支持,未免太天真。說到底曾蔭權必須認清,他要贏取的除了中央的信任,最重要還是全港市民的支持。既然民調反映八成市民要求07、08年要有更民主的選舉,相信這足以給曾特首一個清晰明確的方向吧?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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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學士畢業生的困局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3 八月 2005 / 0 Comment



又是放榜季節,隨手翻開報紙,各大專院校的副學士課程廣告早已鋪天蓋地,為未能升讀中六的會考生提供另一條通往大學的出路。近年副學士課程急速發展,過去短短6年,學額由大約9400個飈升至2.5萬個,其中自負盈虧的副學士學額比率亦逐年攀升,到05/06學年將達67%。憑着這類自負盈虧的副學士學額,本港適齡學生的大專入學率,由2000年的30%大幅調升至66%。然而這個看來堂皇的數字,背後是否真的如斯美好?

2000年的施政報告,訂下提高大專入學率至六成的10年鴻圖大計,現在能提早5年超標完成,難怪教育統籌局長李國章會為這驕人成績引以為榮。不過與此同時,學生為攻讀副學士而借貸的數字亦以倍數攀升。按學生資助辦事處數字顯示,因攻讀自負盈虧副學士課程而向該處申請貸款的人數,由01/02年大約2600人,增加至04/05年約1.1萬人,平均貸款額則介乎2.6萬至5.1萬元。

學生為完大學夢一擲千金,最後又是否能如願以償?過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並沒有為副學士畢業生提供額外資助的銜接學士課程,各大專院校均需自行調撥學額予畢業生。以04/05學年為例,有關銜接學額約為1200個,但自負盈虧副學士連同資助副學士畢業生卻有1.6萬個,即是說他們升讀資助大學的機會率只得8%。到05/06學年,教資會將額外提供840個資助銜接學士學額,就算各院校調撥銜接學額數目不變,副學士畢業生升讀大學的比率,亦僅僅提升至11%。就連嶺南大學校長陳坤耀亦公開批評,政府急速擴展專上教育,只為紓緩失業率,卻欠缺完整的配套,令副學士畢業生前路茫茫。他更指「一心想透過修讀副學士升上大學,只是不合理的期望」。

負債 纍纍的大學生

由此可見,透過副學士升讀本地資助大學,純屬一條窄路,對於家境一般的學生來說,若要繼續升學,除非跨進那11%的門檻內,否則便要投向自負盈虧的銜接學士課程,承擔高昂的學費;而這11%對所有同是副學士的畢業生,亦造成過分殘酷的競爭。

現時一般合資格升讀中六及資助大學學位的學生,他們所需支付學費的總數約為15萬,與副學士畢業生要承擔的學費相比,相差逾倍。最近有報道指出,攻讀自負盈虧副學士的學生為完成課程,要先向政府借貸14萬,及後要繼續自資升讀大學完成整個學士課程,便要再借貸17萬元;粗略計算,這學生還未大學畢業便已欠債31萬元。教統局在超額創造六成大專入學率的奇蹟之餘,是否應該考慮提供更多資助銜接學士學額,或者重新分配現有資助學額的資源,讓更多副學士畢業生能夠負擔銜接課程的費用,以免社會上同時湧現一批批負債纍纍的大學生?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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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政勵治≠ 繞過立會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6 八月 2005 / 0 Comment



曾蔭權參加特首選舉時的政綱,強調會施行「強政勵治」。觀乎這兩個多月的表現,曾蔭權的確充分展示其「強政勵治」的手腕,將特首的行政權力發揮殆盡,快刀斬亂麻地處理一連串事件,同時間卻一再鑽空子,架空立法會的監察權力,似乎已將其另一項政綱「改善行政和立法機構的關係」,拋諸腦後。

最新的一樁,是禮賓府及粉嶺別墅的修葺工程。連月來議員不斷追問後,上星期行政長官辦公室終於向立法會提交資料,裝修和翻新特首官邸、私人辦公室及屬員辦公室的工程,總預算定在1450萬,「剛巧」低過政府帳目達到1500萬要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的規定,卻未包括翻新粉嶺別墅所需的136萬。

各項工程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為安置特首心愛的錦鯉而加設的魚池。建造魚池的工程報價達30萬;有市民致電到電台的烽煙節目,要求特首自掏腰包。究竟30萬建一個魚池是否合理,言人人殊,然而如果裝修工程的開支,經由立法會審批通過,便會有更大的合理性,有助減少批評。

刻意耍手段 避開 立法會?

令人憂慮的是,這件絕不是個別事件。自從新的特首上場以來,先有特首辦公室,以政府可自行開設不超過6個月的首長級編外職位為「擋箭牌」,增設臨時常任秘書長職位,並無經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其後政府協助北京籌辦08年奧運會的馬術比賽項目,在未經任何諮詢下,決定將體育學院拆卸,改建為比賽場地,將精英運動員臨時遷徙,又是繞過立法會的另一傑作。到最近,特首以行政命令,頒布《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連行政會議也未被諮詢,還硬說這是「法律程序」,能夠提供執法部門進行秘密監控的工作所需的「法律基礎」。

政府強調,各項安排和做法,都按既定程序行使本身的職責及權力,然而這一連串在短短兩個月間發生的事件,都是敏感和富爭議的議題,卻偏偏在「巧妙」的安排下,在立法會休會的時候才推出,不禁令人懷疑政府刻意耍手段避開立法會。

曾蔭權還未正式當上特首時,不少政界人士及評論員已經預計,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熟悉政府的運作,深明體制當中的空子所在,政治手腕比董建華「高明」得多,為求達到行政主導、確保其政策得以推行,必然會施用強硬的手段,務求擺脫任何阻力,尤其是來自立法會的。

曾蔭權要繞過立法會而行強勢的意圖,已是路人皆見。他違背了選舉承諾,不但未有積極向立法會示好,反而製造更多紛爭,令政府和議會的關係更緊張,破壞雙方的互信。將來當有任何重大的政策和議題,要交由立法會審議或諮詢,恐怕曾特首要花上更多心力,才能和議會重新建立合作的基礎。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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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不是法律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9 八月 2005 / 0 Comment



最近一連串案件,揭露執法人員一直大量使用秘密監控,甚至竊聽當事人與律師交談,令人嘩然。問題牽涉兩個重大根本利益:一方面社會要保障市民私隱及秘密法律諮詢權利,另一方面執法人員要偵查罪行;兩者之間的平衡,需有法可依。

這問題其實已擾攘超過10年,政府一直坐視不理,直至上周五曾蔭權突然頒布《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行政命令),容許高級警司及以上執法人員,授權下屬進行各種監控活動,在翌日生效。

私隱、通訊自由、秘密法律諮詢等,都是國際公認的基本權利,亦受到《基本法》第29、30、35和39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等所保障。若要限制這些基本權利,必須透過立法,絕不能靠行政手段,這是法治ABC,毋庸置疑。

限制基本權利 不能靠行政手段

特首頒布的行政命令,絕對不等於立法。該命令作為內部守則,可以約束執法人員,比完全沒有指引較為可取。但該命令絕不能用以限制市民的基本權利,亦不能解決執法人員無法律理據作出監控的問題,或避免司法挑戰。

早在1991年《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通過後,社會已有強烈聲音要求立法規管執法機構的秘密監控。92年保安司面對立法局的質詢時,公開保證政府正在研究有關法例,其後卻一直拖延,不了了之。傳媒則不時有相關的報道,例如某知名人士懷疑自己被監控,卻沒有法子跟進;官方監控活動從來都是「無王管」。

96年,法律改革委員會提交詳盡的報告,建議一整套規管架構,涵蓋簽發手令、所獲資料的處理、獨立監督架構及受屈者的補救辦法等。可惜一輪公開諮詢後,政府將該報告束之高閣。97年,立法局根據法改會建議的精神,通過《截取通訊條例》,適用於電子通訊及郵件。遺憾的是,8年來特首一直不肯簽署令其生效,變成今天的局面;區域法院就兩度強烈批評廉署的監控手法,完全沒有法律依據。

明顯地,政府不願意接受回歸前法改會或立法局所建議較能保障市民基本權利的一套,直至最近在區院兩度遭遇滑鐵盧,才搬出行政命令,但其內容與法改會報告的建議,相距甚遠,行政命令裏完全沒有制衡的機制,只靠行政部門自律,其內部指引亦不會公開。

值得一提的是,為這次行政命令護航,政府抬出回歸時為公務員過渡所頒布的《1997年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在外籍公務員協會控告特區政府一案中,大法官判定行政命令可規管公務員的任免;政府滿心歡喜,以為這案例表示行政命令就等於法律程序。但政府忽略的是,大法官在這案例中清楚指出行政命令不能用以限制基本權利,因此公務員命令中有關限制公務員出境的條文,被判定違反《基本法》而被刪除。該判案正好證明,有關監控的行政命令根本不能用來限制私隱等基本人權。歸根究柢,政府必須盡快立法,才足以解決現時法律真空的危機。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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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醫療要先瘦身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2 八月 2005 / 0 Comment



衛生福利局公布「創設健康未來」諮詢文件,本來聲言不會「一開始就講錢」,要先討論醫療服務模式,至年底才討論融資方案;一星期後局長周一嶽卻又自己放風,表示當局正構思仿效強積金制度,推行全民醫療強制供款計劃,從市民的入息中徵收固定比率的金額,注入一個醫療基金,用作分擔全港市民的醫療費用,希望藉此將公共醫療開支,維持在現時佔整體政府開支的14.4%水平。

現時的公共醫療系統,支撐着95%的廉價醫療服務,根本不可能長久維持,必須在融資方面尋求出路,才可持續發展。然而當政府和醫院管理局不斷「呻窮」的時候,應該先檢討內部架構及資源運用,是否已達至合理的效益?

醫管局肥上瘦下,架構龐大臃腫,管理人員過多,以致薪酬福利開支太大,早已為人詬病。全港有42間公立醫院,卻有120個總經理職級的員工,之上還有不少醫院行政總監和顧問醫生,年薪過百萬。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主席佘達明醫生曾經指出,醫管局每年的經費,只有10至15%是用於前線醫生,資源本已不多,近年又不斷削資,難怪造成大量前線醫護人員流失。

醫管局肥上瘦下

1999年的《哈佛醫療報告》列出更詳細的數據。由1992至97年間,醫管局的主任醫生、高級醫生及管理階層的人數,每年都有超過一成的增長,但同期的病牀數目及護士、醫生的人數,升幅卻只有個位數;醫管局高層擴張的幅度,比起前線資源的增長多出以倍數計。究竟公營醫療是否需要那麼多只做行政工作、坐在冷氣房間開會的管理人員?

除資源調配外,公共醫療開支的增加幅度亦與人口增長不成比例。據政府數字,81年本港人口510萬,醫療開支21億;90年,560萬人花93億;今天的人口,比廿幾年前多了不足200萬,醫療費用卻上升近15倍至308億,醫療開支佔政府支出由81年的7.6%至今天14.4%。前醫管局主席梁智鴻醫生,曾向前香港醫學會副會長馮宜亮醫生透露,他估計部分公立醫院所做的手術,平均成本比私人機構高出約50%。除了因為先進的儀器和藥物價格昂貴外,這些數字是否亦反映公共醫療的成本效益不足?

周一嶽稱,強制醫療供款會佔個人收入最少1%。供款比率有待社會再詳細討論,問題是當局從無公開每類病例的成本資料。比方說,同一個切除膽石的手術,在世界各地都有明碼實價,但本地的公立醫院卻無提供有關資料,只有每年入院總人次除以總開支;哈佛報告亦曾批評,這是世界性標準,偏偏香港的醫院欠奉。當局稍後推出融資方案時,必須提供實質的數據,公開醫療服務的成本資料,讓公眾參考和比較,才能決定建議的供款比率是否合情合理。

醫療融資在社會上已討論了一段時間,公眾明白到醫療服務不能永無止境地擴張,大體上亦接受醫療保險的概念,然而大前提是醫療制度和管理架構的效益,必須合理和物有所值,市民才會願意參與供款。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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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改革從觀念入手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6 七月 2005 / 0 Comment



衛生福利局長周一嶽上周公布「創設健康未來」諮詢文件,先討論醫療服務模式,預期年尾或明年初才推出第二步融資討論。自1990年以來,政府先後推出4份醫療融資報告,沒有一次被社會接受。這次政府學乖了,先從理念着手,分期諮詢,有了初步共識,才討論不同的融資方案。

文件主調是替公營醫療重新定位,將目前公立醫院為本的醫療服務,轉為以社區為本,鼓勵市民每當有健康問題時,先尋求家庭醫生協助,社區家庭醫生擔當分流角色,轉介有需要的病人至專科或公立醫院,公營醫療服務則主力照顧低收入及高風險治療的病人,對象包括貧窮、老弱、需要高科技治療及緊急醫療服務的人士。

諮詢文件推出後,不少評論都急不及待想討論融資方案,批評改革方向是劫公濟私,削減本已不足夠的醫院門診,將病人推向私家醫生,被犧牲的將是夾心的中產人士。但事實是現時的醫療服務根本不可能長久維持在這水平,香港差不多是全球最低稅率的地方,卻支撐着95%的廉價醫療服務,改革不能單從融資入手,必須先檢討公私營醫療失衡,以及改變港人看醫生的習慣。文件所提倡的理念,正是很多國家發展醫療服務的方向,關鍵是如何改變市民既有的觀念。

訓練大量專業全科家庭醫生

港人一般講求效率,除非是傷風咳小毛病,否則總是喜歡聽親人或鄰居介紹,看專科醫生,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加上生活節奏緊迫,有病都要立即痊癒,最好打針吃特效藥,剛看過一個醫生而病情未立即有起色,便趕忙轉看另一個,少有固定光顧一個家庭醫生的。另一方面,前醫管局行政總裁楊永強在任時,將公營醫療發展得「價廉物美」,吸引不少中產人士使用公營服務,特別是公立醫院的專科服務,結果導致今天公、私營醫療使用比例嚴重失衡。再者,市民對公營醫療服務質素有信心,對私人醫生則存疑,擔心良莠不齊,又怕會遇上拖症的庸醫。要消除市民憂慮,要改變這些觀念和行為模式,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其實家庭醫生的制度,對市民的日常保健確實有更大的益處,家庭醫生對病者有長期的跟進,了解他們的生活習慣甚至家人的健康背景,可以更有效培養市民預防疾病的意識,病人亦更能跟醫生建立互信關係,所以醫療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確的。至於市民的負擔能力、私家醫生收費會否訂定指引、公營醫療的融資問題等,都有待政府在年底提出方案時,再作深入的討論。

要邁向諮詢文件的改革方向,不單要改變市民的習慣,也要改革現有的醫學生培訓,着意訓練大量專業全科家庭醫生。將來這類家庭醫生要遍佈香港各區,供市民選擇,又要負責重要的分流工作,成為真正的守門員。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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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要重建威信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9 七月 2005 / 0 Comment



成立超過30年的廉政公署,近來處於多事之秋,除調查手法一而再遭受法庭質疑外,內部亦面對資深人員流失問題,令公眾擔心廉署如何維持反貪工作的效率。

被視為廉署明日之星的執行處長陳德成,突然以私人理由請辭,投身私人機構。無論署方和陳德成本人都強調離職純屬私人理由,然而掌握大量機密資料的廉署高層,未有作出合理的通知便匆匆離職,難以令人相信事出無因。據傳媒報道,廉署員工普遍對陳德成倉卒離職亦表示詫異和不解,恐怕陳德成的離職,始終會在內部引起揣測,對員工士氣造成一定影響。

除高層人員外,廉署最近3年有超過160名員工離職,包括1名處長級及95名主任級人員,流失率更由前年4.9%急增至去年7.3%。雖然廉政專員黃鴻超否認廉署有所謂「逃亡潮」,員工流失率屬正常水平,然而近年經濟好轉,確實有不少私營機構以優厚薪酬向廉署挖角。若持續有中、高層人士離開,除了可能出現青黃不接外,更會進一步拖低內部士氣,令更多員工萌去意。廉署管理層必須正視,假如因為資源問題,廉署應切實向政府反映,爭取更多資源以挽留人才。

廉署工作近期亦屢遇滑鐵盧,一再因為程序出錯而導致起訴失敗,更被法庭指其查案手法侵犯了疑犯的基本人權,包括其竊聽監控、侵犯疑犯諮詢法律意見的專業保密權、禁止疑犯使用手提電話等,違反《基本法》第30條賦予香港居民享有通訊自由的權利,以及35條保障港人有秘密諮詢法律意見的合法權益等。廉署前線人員辛苦追查案件,最後卻因為調查過程出錯而敗訴,賠了夫人又折兵,既浪費資源,更挫員工的士氣。

重建團隊士氣

廉署這些調查手法,可能已經行之多年,如今既然法院已判決屬違法,廉署應盡快成立內部小組,並諮詢法律意見,檢討現行慣用的查案手法,還有哪些地方可能違法,再訂定新的指引和守則;政府亦要訂立相關的法例,規範執法機關運用竊聽和偷拍作為偵查手法的行為,好讓執法機構,尤其前線偵察人員有所依循。另一方面,廉署管理層亦要培訓調查人員,加強他們對法律及人權之關係的意識,讓他們知道如何在執法及保障基本人權之間,取得平衡。

除了違反基本人權外,廉署去年又以有人違反保護證人條例為理由,大舉搜查本地7間報館的編輯部,粗暴干預新聞自由。雖然其後上訴庭認同該行動的合法性,但事件已打擊廉署和傳媒之間的關係,以及公眾對廉署的信心;這些都有待修復。

自從「反貪污、捉葛栢」以後,廉署的反貪及防貪工作,在過去幾十年來得到普羅市民肯定和尊崇,認同「香港勝在有ICAC」,得以一直成為國際上其中一個最廉潔的地方。我們都衷心期望,廉署能在近期的重重風波中,重新建立威信和團隊的士氣,繼續為香港堅守反貪的戰線。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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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盡速修訂《公安條例》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2 七月 2005 / 0 Comment



自臨時立法會在97年修訂《公安條例》後,反對聲音一直不絕,認為該條例賦予警方酌情權過大,影響遊行集會自由。

回歸以來,香港遊行集會多不勝數,其中有不少人士或團體,都沒有依照法例規定給予警方7天通知,律政司一直沒有起訴,只是警告了事。記憶最深刻,是2000年一批大學生反對分科收費,律政司考慮起訴,民主黨司徒華等人挑戰律政司長是否「蝦細路」,要告就一併起訴他們。律政司按兵不動,等候時機。

02年2月一個星期天,梁國雄一行40人從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金鐘警察總部請願,事前拒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律政司考慮3個月後,在5月的一個清晨,警方重案組拘捕梁國雄及兩名前學聯成員,控以舉行非法集會。該3名被告在11月被裁判法院宣判罪名成立;當時的裁判官已經質疑,控罪本身帶政治性質。

上星期,終審法院5位法官,以4比1駁回3位被告的上訴,然而這次判決的焦點,卻是終審庭重申在《基本法》下,香港市民有集會和遊行的自由,現行《公安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警方預先反對或限制遊行集會的酌情權應該收窄。

5位法官都強調,集會及遊行權利,體現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法院必須寬鬆地詮釋。相反,任何對於這些基本權利的限制,都必須嚴謹處理,要有清晰、狹窄和明確的定義,並且只能在「必要」(necessary)的情况下,施以「合乎比例」(proportionate)的限制。這一切都是國際社會公認的大原則。

盡快處理違憲條例

辯方主要的觀點,是條例中給予警方其中一個反對集會的理由「公共秩序」(Ordrepublic)不明確,超出「公眾秩序」的意思。「Ordrepublic」源於法文,因含意太廣,很難有英文或中文的翻譯,《公安條例》只是照抄《國際人權公約》中的法文字眼,這在憲法層次沒有問題,但在本地立法的層次便不可接受,因為執行機關的權力,必須有明確的法例所規限。法院接納這觀點,但由於被告根本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毋須行使任何酌情權,案件沒有涉及條例違憲的部分,因此維持原判。

值得留意的是持少數意見的包致金法官。他認同遊行集會應通知警方,但法例賦予警方的事前限制權力過大。首先,法例所列出的反對理由,只是照抄國際公約內一些概念,未有明確闡述。其次,法例賦予警方施加條件的權力,也未有訂明清晰的範圍。事實上,今年的七一遊行,警務處長李明逵在「不反對通知書」就列出44項條件,差不多是去年七一遊行的一倍,有些條件令人莫名其妙,主辦單位難以遵守。最後包致金認為,法例下最高監禁5年的刑罰過重,與不通知警方罪行的嚴重性不合乎比例。

今次判決的最大影響,是終審法院裁定《公安條例》第14(1)、14(5)和15(2)條中,有部分字眼違反了《基本法》第27條內賦予港人集會遊行的自由;民間已有強烈的反響,學聯又再舉行遊行抗議。特首曾蔭權既然銳意要為政府施政建立新氣象,應該要求律政司及保安局立即檢討《公安條例》,及主動向立法會提出修訂建議,盡快處理違憲的條例。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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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試驗小班教學的成效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5 七月 2005 / 0 Comment



上月底,包括筆者在內的專業人士小班教學關注小組,聯同香港教育學院的小班教學研究與發展計劃及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舉辦「中小學如何透過小班教學提升學習成效」研討會,邀請對通識教育和小班教學有研究的學者,以及掌握小班教學實戰經驗的校長和教師,交流和研究提升小班教學的效能,超過200人出席。研討會有4個小組討論,由學校的負責人現身說法,分享小班教學的成效。

沙田崇真中學

沙田崇真中學副校長張文偉,分享該校策劃小班教學的過程及成效。

崇真中學早前為中三年級排名最後的25名學生試行小班教學,當中經過周詳的準備及安排行政配套,一個學年下來,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對自我形象的評價有顯著的改進。在主科中英數的成績上,每科平均有三分二學生有進步。自我形象方面,滿意自己掌握主科、尤其是中英文的能力,以及感到自己能經常準時交功課的學生,增加了10%;而自覺學習得比別人快的學生,更比未行小班前多出超過一倍。

校方又跟學生面談,了解他們對在小班的感受,發現另一個叫人鼓舞的結果:全部25名學生,都認為能夠在小班學習非常幸運,並願意繼續被編入小班。他們喜歡小班的環境,原因包括跟同學相處良好、老師多了關顧學生及在教學上有考慮學生的需要,以及有機會參與做實驗等。

從學生們的親身體驗,可見小班確實提供一個理想的學習環境,讓師生建立更密切的關係,學生更能享受課堂的樂趣。

新會商會學校

新會商會學校及崇德學校,亦分享如何透過小班教學,照顧學生個別學習的差異和促進「合作學習」。

新會商會學校在小一及小二全面推行小班,每班約16至20人,小三及小四則行分科小班,每科由10至25人不等。89%的小一小二學生,以及85%小三小四學生,都同意教師能照顧不同能力的學生;95%的小三小四學生,同意自己對學習有興趣,大部分學生亦表示他們感到學習比之前有趣。

新會商會的梁校長認為,小班教學讓每個學生都有參與的機會,除了提高他們的學習信心,亦營造「合作學習」的環境,促使同學們主動互相分享知識。與此同時,教師有更多空間發揮,可嘗試不同的教學法,有較多時間設計和準備課堂活動,讓他們在教學中得到更大的滿足感;更重要的是,老師有較多時間了解和解決學生的問題。由此可見,小班能為師生製造雙贏。

順德聯誼總會翁祐中學

此外,在高中及高等學制改革下,通識教育將要成為核心科目。為配合在小班推動通識教育,順德聯誼總會翁祐中學通識教育小組的召集人紀思輝博士及其同僚,向與會者介紹他們的「戶外無牆教室」計劃,更示範一套輔助戶外教學的可攜性無線網絡系統。這套由優質教育基金資助發展的高科技系統,令課堂的形式變得更靈活及多元化,自然也令學生對學習更感興趣和投入。

特首曾蔭權上任後第一次到立法會時,交代了25項由中央政策組歸納的市民關注的政策議題,「推行小班教學」位列第七,應算是高優先項目。最近政府建議先試行「扶貧小班」,筆者無意爭拗應先分區、分班還是以家庭背景實行小班,然而筆者深信,最終所有學生,都應該得以享受小班的成效和樂趣。

希望政府在新的領導下,無謂再爭拗小班的成效,而應盡快討論如何提升小班教學法,提供不同平台,讓有心的教育工作者互相交流心得,造福更多學子。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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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七一成為香港風土習俗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8 六月 2005 / 0 Comment



兩年前香港首次舉行七一大遊行,50萬人和平上街,舉世矚目。其實類似的大型遊行,在香港已出現過多次,每次都秩序井然。反觀外國的示威活動,場面通常激烈得多,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要出動木棍、催淚彈等,往往鎮壓收場,難怪外國看見香港式的遊行都讚歎不已。

過幾天又是七一回歸周年,民陣連續第3年號召市民參與大遊行。今年七一遊行的主題,一如過往般鮮明清晰,尤其是「爭取全面普選」,依然是香港社會迫切有待處理的議題。雖然人大常委會在04年4月主動釋法,已經否決在07及08年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然而去年七一遊行以「爭取07、08普選」為主題,依然得到數十萬市民支持,不少民意調查顯示,絕大部分港人仍然渴求全面普選,因此今年七一遊行順理成章延續去年的精神,爭取盡快推行全面普選。

今年七一,碰上新特首曾蔭權上場。或許有人會認為,過去兩年的其中一個目標「倒董」已經達到,今年也就沒有遊行的必要。這未免太短視了。香港應追求一個穩定的制度,真正「以民為本」的制度;不是消極地等待一個欽點的明君,而是一個公開、公平、由民意授權而產生特首與立法會的制度。

「 起來!不願做奴才的人!」

亦有人認為,今年的社會氣氛大為改善,經濟好轉,市民怨氣大消,上街意欲大減。但值得注意的是,只要翻看去年七一的照片,便會發現上街的50萬人臉上帶的不是怨氣,眼中也沒有流露怒意,反而是興高采烈、手舞足蹈,更像參加嘉年華的列隊而不是抗議遊行。這正是七一大遊行的獨特之處。

除了主題,一個包容的社會,必定還有其他議題。兩次七一,市民都帶備自製的標語,表達不同的訴求與感受,有些發人深省,有些令人會心微笑。一些苦主,經歷不公平的遭遇,有冤無路訴,便在七一背着橫額,將自己的故事公諸於世。除標語之外,還有各式各樣的道具、戲服、音樂、舞蹈等,都是不同的表達方式,也是七一的另一特色。

香港是崇尚言論自由、包容多元的社會,七一早上可以慶回歸,下午趁假日去遊行,各適其適,用不同方式表達訴求。每年的七一遊行,可以成為香港的風土習俗。

民陣在今年七一同時舉行模擬公投,讓市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表達是否支持在07及08年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這是港人第一次能夠以公投的方式,就社會的重要議題表達個人意向,讓港人在實踐中認識公投的概念,對香港的民主化將會有深遠的意義。

《基本法》45條關注組的4位立法會議員,將會在大遊行上,派發特別為七一印製的書籤,引用4位中國近代歷史人物,包括胡適、毛澤東、魯迅及梁啟超對民主政治的雋語,跟香港市民共勉爭取民主的信念。

在這一套四款的書籤中,關注組最喜歡的是胡適先生所說:

「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今年關注組的遊行標語,就決定採用高懸的大氣球,醒目地寫着:

「起來!不願做奴才的人!」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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