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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s / 六月 2016

專欄文章

口講口賠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2 六月 2016 / 0 Comment



石澳大潭灣岸邊八間獨立屋被揭發三十年來佔用官地及改建寮屋而成,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佔用面積最大,他不諱言是佔用官地,多年來從未繳交差餉及地租,並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沒違法,否則地政總署早已檢控。

發展局長陳茂波否認官官相衛,說「已經責成地政總署嚴肅跟進」,「不論牽涉任何人、任何背景」。

政府放生新界佔地和僭建,是老問題。地政總署對付有人佔用官地,可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檢控,收回土地。佔地人反過來亦有權申請暫時保留違規部分,元朗大棠荔枝山莊就是這樣「暫時」佔用官地超過十八年,地政總署因而遭審計署批評。

申訴專員一年前宣布,主動調查地政總署處理非法佔用官地及違反地契條款個案的制度是否不妥當,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

其實,申訴專員和審計署不下一次發表報告指出地政總署不是之處,但似乎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二○一一年申訴專員調查報告,批評地政總署與屋宇署對新界丁屋僭建執法不力。其後,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姿態強硬地聲言要拆,無特赦,因為要秉持公義,一視同仁云云。結果呢?社會議論一會兒,林鄭升官,新界丁屋僭建問題不了了之。

在新界霸地、僭建,非等閒人所為,無權無勢無錢者免問。申訴專員出幾多份調查報告都無用,高官信誓旦旦嚴肅執法亦無用,最緊要政府真的有決心取締,以行動說服公眾,政府並非欺善怕惡。

順帶一提,本屆政府任期剩餘一年,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會見建制派議員,滔滔而談要處理香港「三座大山」:領展管理公屋商場的手法、港鐵一再加票價,及強積金對冲問題。根據林鄭往績,可又會是口講口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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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薇博

被特權破壞的規矩 還有剩嗎?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5 六月 2016 / 0 Comment



「行李門」之後有「瘜肉門」,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被揭發在伊利沙伯醫院享特權,打尖接受非緊急的割除耳部瘜肉手術,使用員工通道進出手術室,手術期間,家屬獲安排在員工休息室等候。

譚解釋:「我無意打尖,一切聽從醫護人員的意願。」這話似曾相識,不久前梁特首在「行李門」事件亦否認涉特權:「處理行李的事,由保安人員及航空公司人員決定。」

伊院的即時反應比機管局處理「行李門」貼近民情,馬上公開道歉,承認錯誤和徹查。譚耀宗隨後鞠躬「正式表示歉意」。

傳媒報道,譚耀宗是在社交場合與一名相識的伊院副顧問醫生提及耳朵有毛病,其後醫生替他安排該等特別待遇。可能說,錯不在譚耀宗,他無要求特權。朋友提供方便,有時盛情難卻,但譚是資深的民選議員,應該知道公家醫院病人輪候的苦况,他接受打尖,自然招人話柄。

有特殊身分或地位的人享特權,很多時候不必明示或暗示。沒主動要求,但自知正在享受特權,默默接受,同樣不妥當。醫院也要有規矩,所有醫生的親戚朋友是否可以打尖,或到員工休息室等候?醫生有朋友,員工也有朋友,是否都可以到員工休息室?如何知道誰是「真朋友」,誰是貪污行賄的「打尖友」?

事件亦再次反映「行李門」引發的問題,機管局報告否認「特事特辦」,堅稱一年有五百多宗「禮遇送達」,那麼,其他乘客遺漏手提包,為何不能像特首女兒叫航空公司職員從職員通道代送過關?日前公民黨譚文豪飛到泰國向國際民航組織(ICAO)亞太區總部遞交三萬多港人聯署的請願信,就是要弄清楚,被特權衝擊後,員工還要依循的規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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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薇博

「唔好意思」的誤導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2 六月 2016 / 0 Comment



上月2日,灣仔警署一名警長涉嫌監守自盜,從警署夾萬偷走107萬元保釋金,不知所終,已顯得相當荒誕。想不到,此事衍生出更匪夷所思的事情:上周三一名保釋人士到灣仔警署續保時,被要求簽署表格,放棄追討被盜的2萬元保釋金。表格本有「決定」或「決定不」追究兩選項,但保釋人士被要求簽署的文件,已被刪減剩下「決定不」追討這選項。

按照法例,被捕而獲保釋的人士只要沒有棄保潛逃,不論是否遭起訴或是否入罪,其保釋金都獲發還。警署內發生失竊事件,根本不須被捕人士填表選擇追究與否,而且警員不向當事人作解釋而要求簽紙,更是近乎詐騙。

事件遭傳媒揭發後,警方根本全無辯解的餘地,只可以立即糾正,讓當事人更改表格內容,可以「追討」保釋金。但是警方卻完全沒有對公眾解釋事件因由。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表示,因口供表格的內容和格式令個別人士產生誤會,原意是要確認疑犯是否想追究保釋金及索償。但保釋者根本毋須作出選擇或確認,亦毋須「追討」或「追究」,警長監守自盜也與他無關。麥展豪承認約有60名保釋者的保釋金被盜,承諾警方必會向他們發還,究竟這60人中有多少簽署了這樣的口供表格?他也沒交代。對於受影響的當事人,警方當然也不會道歉,只是「講聲唔好意思」。

近年警隊的形象不斷下降,按照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對警務處滿意度的淨值(即滿意減去不滿意),由2007年上半年的高位78.5%跌至去年上半年的最低位20.9%,警方或可諉過港人的群眾抗爭意識日強,某些人甚至趨向「勇武」;警署內發生強姦和失竊,也或可說成是個別警員的操守,不代表整支警隊。但是今次印備表格要保釋者放棄追討的做法,卻肯定獲得某些高層警務人員的批准,充分反映警隊的制度和管理出了嚴重問題。

現任警務處長盧偉聰去年5月上任時,曾表示警隊若有錯「不能賴貓」,但從這次事件看來,警隊仍在秉承前「一哥」曾偉雄「維護法紀要道歉是天方夜譚」的作風,死不認錯;也不肯開誠布公,向公眾清楚解釋出錯的原因。這種心態並不會令警隊的威信提高,亦不會增加警民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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