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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s / 四月 2015

專欄文章

「一錘定音」到「一定要得」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6 四月 2015 / 0 Comment



還記得去年「好打得」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告訴香港人,內地學者的放話已為香港政改「一錘定音」。今日,她再以口號「一定要得」告訴我們,「一定要受」這終極的偽普選。

從往日的花言巧語「有商有量」,到今日說「勿存幻想」,「已實現《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最終達至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等於承認「袋住先」是「袋一世」。

林鄭又說,提名委員會顧全公信力,決定誰可「出閘」成為特首候選人時一定參考公眾意見,公眾心儀的人出不了閘,會好大問題。

真可笑,提委會1200人繼續是小圈子產生,而且暗裡投票,找誰交代?中央更不會理,一句「依法辦事,這是提委會的投票結果,政改方案又是立法會依法通過」,公眾無話可說。

像林鄭所言,選民「揀唔落手可以投廢票、白票、畫花張票」。事實是即使9成選民這樣做,以示抗議,但改變不了只有不足一成選民支持當選特首的結果。

林鄭一再強調寬鬆「入閘」,並無限推演到提高了泛民「出閘」機會。這種說法,無異於建制派一直唱泛民因為怕無份「出閘」而反對政改方案。

將真普選訴求看扁為私利,是以己度人。若政改方案是平等提名、參選與被選的選舉制度,任何政治立場的人都可列於選票上,由選民自由選擇。

政改方案千算萬算的設計,從1200人暗票篩選「出閘」、限制候選人2至3名,到不必得票過半便可當選特首,每一步都為了操控誰可當選。但中央未放心,《明報》日前報道,中央計劃今年內起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命辦法》,規範特首任命事宜。多重保險,滴水不漏,務求中央欽點的候選人「一定要得」。

原文刊於2015年4月26日明報《法政隨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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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自編自導「港獨法」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2 四月 2015 / 0 Comment



大言不慚地自比岳飛精忠報國(但自己卻是澳洲籍)的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北上向京官推銷其《反港獨法》,其中包括「促使完全自治罪」,最高刑罰監禁20年。「完全自治」定義是「鼓吹香港變成自治政體,即任何人否定、反對、削弱、抗衡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他舉例,佔領行動抗衡「人大8‧31決定」,可能觸犯《反港獨法》。

我來舉報,香港大律師公會不下一次發表聲明捍衛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的「高度自治」,法律界3次黑衣靜默遊行反對人大釋法及《白皮書》,泛民主派27位立法會議員聲稱將會否決「人大8‧31決定」框架下的政改方案,此等行為肯定屬於馬恩國口中的「否定、反對、削弱、抗衡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此法一立,香港馬上變成政治寓言小說《1984》現實版「天下太平」。

未見京官公開表態,馬恩國卻聲稱《反港獨法》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高度評價」。雖然特首梁振英向香港人派定心丸:「特區政府現在沒有一個立《反港獨法》的計劃」,但他叫社會警惕「港獨思潮」﹕「單單是提出一些這樣的想法,……已經可以影響到香港與國家的關係。」

他向大學生刊物《學苑》扣港獨帽子,不斷渲染,又以闖軍營、示威旗幟等個別事件或兩位學者的文章作為「港獨」鐵證如山。

其實,「港獨」在香港沒市場,但特首、建制派、大公文匯等天天在喊,目的就是將問題擴大,煞有介事,製造立法時機,正如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所說:「有人建議立《反港獨法》很正常,不能等『殺死人』後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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