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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s / 十二月 2009

專欄文章

知識型經濟搖籃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8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傳統製造業生產線外移,知識型經濟被視為未來的新出路。有人想發展矽谷的資訊科技產業,有人認為應模仿倫敦的創意產業,有人認為本地教育和醫療可吸引境外人士來港購買服務。政府的對策是增加一個又一個的政府部門,又計劃以低價批出土地。

單靠圈地和增加政府架構,難道就可以創造出蓬勃的知識型經濟?這樣子盤算,恐怕香港的知識型經濟最終只會是另一個假大空政治秀。

知識型經濟要靠創意。創意是教育和自由的結晶。大學是創意人才的搖籃,以理工大學為例,科研成果有電動車、環保污水處理技術,還培育了麥家碧、劉海欣、棗田和Stella So等插畫師,以新產品和新技術為香港創富。

教育、培訓和科研,需要長時間投入資金。香港投入科研的資金佔生產總值的0.37%,較新加坡(0.87%)、中國(0.4%)、台灣(0.8%)和美國(0.71%)為低。政府對科研資助不足,香港的知識型經濟如何能夠與國際競爭?

政府若不能加大力度支援科研,就應透過增加免稅額等財務誘因,鼓勵私營企業和民間社會捐款支持大專院校的科研工作。公營部門審批嚴、撥款慢、與商業社會脫節,民間的支持可以更加靈活和有效地支持科研發展和人才培訓。

自由的氣氛和有利創業的市場環境,也是發展知識型經濟的關鍵。創新往往來自小公司和年輕人,但如果市場一面倒向大企業傾斜,缺乏公平競爭,這些創新先峰未成氣候已被扼殺,公平競爭的立法實在刻不容緩。

政府不能照搬三四十年前推動輕工業的政策,就以為可以發展知識型經濟。建構知識型經濟的搖籃,才會孕育出富創意和高增值產業。

原文刊於 《明報》- 《法政隨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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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峰會空談 減排更難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3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哥本哈根峰會最終只能以兩頁半紙的空洞協議告終。兩年前的印尼峇里會議後,全世界均盼望今次會議能夠像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那樣,制訂具法律約束力的減排目標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融資安排,但結果卻幾乎是回到基本點,減排目標要容後再談,融資方案也沒有具體安排,大會變成大國互相卸責的角力場。最大受害者是沒有能力應對氣候變化的弱勢島國和窮國。

沒有具約束力的減排協議,也意味着香港政府毋須理會國際社會的要求,明年公布的應對氣候變化報告勢難有任何實質減排目標。

從大會中可以看到,各國政府重視眼前經濟增長,寧願犧牲子孫後代的未來。對抗全球暖化,只有靠民間社會努力不懈,不斷催迫政府和私人企業節能減排,才會帶來改變。

原文刊於 《都市日報》- 《綠色公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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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確要取消功能組別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3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早前在電台節目,聽眾問政務司長唐英年為何不取消功能組別,唐反問: 「《基本法》邊度有話一定要取消?」其後,高官、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及建制派議員輪流為功能組別護航,歌頌其貢獻,政府上月發表的政改諮詢文件亦提議2012 年增加功能組別議席。

唐司長負責政制發展,應該溫功課。取消功能組別確是《基本法》20 年來對港人尚未兌現的承諾,《基本法》草稿及相關文件在在說明,普選定義是一人一票直接選舉,而非地區直選與功能組別選舉並存,有史為證。

了解《基本法》第68 條背後歷史就讓我們走入時光隧道,了解《基本法》第68 條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背後歷史,當年草擬過程多番轉折才有此定稿,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清晰的承諾。根據基本法諮詢委員會1988 年10 月發表的「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諮詢報告第5 冊條文總報告」,有關條文(當時為第67 條)原措辭是「立法會議由混合選舉產生」。支持直接選舉的委員反對上述寫法,他們提出:「大家了解『選舉』的意義就是直接選舉或每人有平等的選舉與被選權,其他任何解釋均會引起不信任或被騙的感覺,及有違《中英聯合聲明》」, 「『選舉』其實已包括直接及間接兩種,毋須規定為混合選舉,因下一世紀全世界可能都會實行直選」, 「寫明以『混合選舉』方式產生立法機關,排除了實行百分之一百普選的可能性」。因應這些意見,報告提出一個有待澄清的問題: 「立法會議員由直接選舉及間接選舉混合產生,這是否意味着在1997 年後特別行政區沒有全民普選?」後來,問題澄清了,改為現在第68 條的版本:最終達至普選,而非直選與間選的混合體。

《基本法》起草過程中,一些聲音要求長期保留功能組別。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制專題小組第17 次會議紀要亦提到,有委員認為, 「如果對香港有利,應保留部分功能團體或其他成分」。這提議沒有被採納,《基本法》第68 條清楚訂明,立法會選舉的最終目標是「普選產生」。

由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基本法起草委員王叔文主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亦清楚解釋,最終普選目標是一人一票直接選舉,《導論》(第3 版)第270 至271 頁提到,香港選舉方式的發展過程包含3 點:要符合香港實際情况、兼顧香港各階層利益,及循序漸進, 「如果維持不變,就沒有照顧到香港居民中一部分人要求更多民主參與的要求,也忽視了將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議員最終應做到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因為不逐步採取直接選舉的辦法,一步步地創造條件,讓香港居民增加參政意識,累積選舉經驗,就不能實現這個目標。但是,要求立法會立即採用全民普選方式產生,即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也是不行的」。說明《基本法》原意是最終取締間接選舉,毋庸置疑。

人大常委會決定違《基本法》原意如何循序漸進,邁向最終普選目標?

《導論》第273 頁亦提及「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功能選舉與地域選舉的比例是可以調整的,發展的趨勢將是直接選舉的比例不斷增加」, 「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人數在第一屆佔33%、第二屆佔40%、第三屆佔50%,是逐步增加的」。可見,循序漸進的意思是不斷提高直選議席比例,而最終達至全面直選。

可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硬生生地叫停了這演化過程,由於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第四屆(2008 年)和第五屆(2012年)直選議員比例依然只是50%,沒有增長,違背《基本法》原意。中途煞車,原地踏步,誰之過?

民主派提出取消功能組別的要求不單合情、合理,而且是履行《基本法》。《基本法》只訂下九七回歸後第一個10 年的政制安排,07、08 年後應有改進。因此,不單只民主派,民建聯和自由黨亦曾經把爭取07、08 雙普選納入黨綱,但後來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使到立法會普選時間表由08年改為2012 年,又再改為2020 年。政府抹黑民主派在不斷提高叫價,其實是當權者不斷壓價,拖延、隱瞞當年的立法原意。

普選表面上有了時間表,但面目模糊,功能組別像鬼魅般揮之不去。還有,根據《基本法》,修改選舉辦法的程序原本只有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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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民主運動要「升呢」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1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巿民反對造價700億的高鐵,推動一場前所未有的公民運動,他們搜集詳盡資料,質疑功能組別議員的利益衝突,在立法會外「苦行」,團結關心社會的人士,組織能力比政黨還要強。公民黨樂見巿民發揮公民力量,監察政府。民生問題如是,普選亦一樣。

政府剛發表的政改方案,內容是2005方案的翻版。即使再遭否決,政制依然原地踏步。20年來,港人為爭取民主遊行、示威、靜坐、絕食、撐傘、跳海、燭光晚會、民間公投都試過,結果普選依然落空。面對困局,你我是否甘願認輸?

公民黨認為民主運動需轉型,「五區請辭,變相公投」促使巿民透過拉票、游說、投票直接參與爭取普選,全民皆兵,顯示爭取真普選的決心。立法會多次討論公投,民主派支持,連《基本法》草擬本亦曾提及。

1989年以三分之二通過的《基本法》草案決議,其附件一說明於第三任行政長官任內,特區可透過全體選民投票方式,決定是否由一個有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附件二亦提及在第四屆立法會任內,特區可以全體選民投票決定立法會議員是否全部由普選產生。只是後來發生六四事件,過半數港區草委要求加快民主步伐,導致後來附件一及附件二的目標是容許2007、2008年可以雙普選。

公民黨明白不少朋友憂慮公投存在風險,但我們對民主新生代要有承擔。在此關鍵時刻,將憂慮化成力量,由今天起與身邊朋友解釋民主不能單靠議會力量,目標不在請辭,而是積極爭取民意重返議會,是一場公民參與、公民自決的運動。民主運動「升呢」,全靠你!

原文刊於 《明報》- 《法政隨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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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新職業文化運動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7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非常感謝陳健波議員今天提出這項議案。我特別欣賞他所用的字眼,便是“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新職業文化運動”,我很同意他所說,這是一種文化。我經常覺得,我也是這個文化中的一個壞份子。我們在香港走路,如果前面的人走得慢一點,也會覺得他造成阻礙,要盡量走在他前面,才覺得可以做到我們想做的事。我覺得我們經常好像生活在一個洗衣機內般,每一個人都在推動前面的人,叫他走快一點,於是便不知不覺地跌進了洗衣機的旋渦中。我曾經在美國居住,我感覺在美國,特別是在東岸,他們的生活節奏很像香港,他們一大清早 ― 7時許 ― 便開早餐會,吃午飯時是吃着三文治如常工作,而我們在香港也是這樣的。可是,如果我們到了澳洲、新西蘭生活,便會覺得他們的文化非常不同,他們寧願花一半時間工作,另一半時間則用來帶子女上學、釣魚等,悠閒生活,是他們的一部分。總之,他們覺得賺夠了生活所需,便是完成了人生的意義。然而,我們香港的文化的確有點不同。當然,這是跟我們的工資低很有關係的。

非牟利機構公益企業在2009年7月訪問了1 013 人,把結果寫成《2009香港生活與工作平衡概況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香港僱員每星期平均工作約48.4小時,較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每周工作少於40小時(即5天工作,每天工作8小時)高出21%。報告亦指出,本港僱員每天的私人生活時間少於兩小時,情況與2008年和2007年相若。在受訪者中,70.6%表示現在每天的私人活動時間不超過兩小時。此外,主席,7.8%受訪人士甚至認為根本沒有任何私人時間。主席,我相信我也是屬於這7.8%的人。報告亦指出,13.8%受訪僱員認為導致生活與工作不平衡的最大障礙是要確保財政穩定,因為不夠錢生活,12.1%的人認為最大障礙是工作時間長,11.4%的人認為是由於公司精簡人手導致工作量增加,亦有人認為是上司的態度。

報告是以10分為滿分,僱員對僱主在推動生活與工作平衡方面所作的努力給予多少分呢?主席,在10分之中,大部分人給予僱主4.7分,這個分數與2006年和2007年的調查結果差不多,反映了在這數年,僱主在推動生活與工作平衡方面並沒有甚麼進步。

為了達致生活與工作平衡,僱員認為有甚麼方法呢?報告指出,有26.9%的人認為最好可以有5天工作周 ― 這是包括我的秘書,她經常就此向我投訴。18.8%的人希望可以有更多有薪年假,10.8%的人希望可彈性上班,9.4%的人希望可在家工作,8.9%的人希望可有短暫休假或無薪假期。

環顧四周,我們發現很多時候,似乎都是一些外資機構較多願意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例如在英國文化協會,男性的經理的太太如果剛誕下嬰兒,他便可享有侍產假,可以彈性時間上班,或是在家工作等。在香港,滙豐銀行做得比較好,它容許部門主管讓員工在更換外傭或子女考試時在家工作。此外,它亦鼓勵員工準時下班。德國亦有設立親子假,父母在孩子誕生後可享有長達1年的假期。可是,在香港,即使有很多外資公司推動生活與工作平衡,大多數也只涉及辦公室的白領員工,很少惠及藍領、較普遍、基層的員工。所以,今天多位同事提出要推行新職業文化運動,我們可以看到當中的困難很大。

王國興議員在修正案中提到“去僱傭關係化”,這裏的問題也很大。我們看到,越來越多企業以假的自僱方式聘請速遞員,目的是要把工資壓低,讓這些企業無須負上僱主的法律責任,包括無須供強積金、購買勞保等。

主席,在最後的1分鐘,我想談談陳健波建議的新職業文化運動。我經常覺得,由立法會討論這個問題,是有一點烏托邦和空中樓閣的感覺,因為我相信,能當議員的人,其實都是可以辛苦工作的。不過,主席,我覺得推動普選或新的民主運動也是一樣,開始時永遠很艱難,但無論如何,正確的事是要走出第一步的。所以,政府有需要牽頭,不論是新民主運動或陳健波提出的新職業文化運動,都要朝着正確的方向走。對於任何能夠做到的事,特別是原議案和修正案中提到的多項措施,我都希望政府不要怕艱難、怕題目太大,盡量去做。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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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公營機構營運準則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7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很高興葉劉淑儀議員今天提出這項有關公營機構營運準則的原議案,以及很多同事提出的修正案。主席,對於原議案和修正案中提出有關公營機構營運準則的數項建議,公民黨均表支持。我們認為公營機構一定不可以變成獨立王國,亦不可與民爭利。不過,我今天代表公民黨發言時想特別指出一點,便是葉劉淑儀議員的原議案的第(七)項中有關“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主席,我相信大家對這個論述也不會感到陌生,因為政府經常以此作為“擋箭牌”。當它甚麼都不想做的時候,便會搬出“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我們看到這原則已引起很多香港現存的問題,例如房屋署的街市、停車場和商場均已變為領匯的私產。很多時候,一旦出現問題,政府便會推說沒有辦法,因為要奉行“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此外,基於同一原則,我們看到東區海底隧道和西區海底隧道都是採用“建造、營運及移交”的模式,經營權一直由私人公司擁有。然而,可以看到很多時候車輛流量均很低,但為了這些私人企業的經營和獲取利潤,故此必須不停加價,令市民和交通皆受害。同樣地,在“大市場、小政府”的政策下,很多保育問題相繼出現,例如把尖沙咀前水警總部的保育工程批予私人發展商,以致整個山頭被削去,並發展為酒店,市民想進入古蹟內拍照也不行。此外,同樣是基於“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政府退出了房屋市場,不再理會社會上的聲音,特別是那些無法“上樓”的人,他們都很希望政府復建居屋,但政府卻不同意。

主席,大家也看到另一個極端問題,便是很多香港人都希望自力更生,希望被裁員後也可以從事一些小本經營或發展本土經濟。可是,政府在這方面的政策卻十分僵化,例如大牌檔和流動雪糕車的牌照問題,政府在這方面的政策均十分僵化。我很高興主席特別提到擦鞋匠,因為我得悉他們明天將會收到信件,通知他們可以申請擦鞋匠的牌照。這是十分罕有的,簡直是個奇蹟。一般來說,政府只會扼殺這些小本經營。因此,我們很多時候也要問:究竟是否真的是“大市場、小政府”,還是說穿了,只是“大企業,小政府”?對於很多中小企及希望自力更生的香港人來說,政府的政策其實並不配合社會的需要。

主席,首先,我想清楚表明,公民黨不是要反對這個由市場主導的經濟原則。歷史也證明市場在分配資源方面,的確通常也較政府聰明,而市場經濟亦的確較計劃經濟優勝。不過,現時的情況卻並非完全可如教科書或教條主義所說般,完全交由市場處理,因為市場始於不是萬能的。很多情況,例如界外效應、公共利益、內幕消息及市場壟斷等,均會令到市場失衡,政府必須提供一些適當的保障。

很多香港人也認為政府採取不干預政策,對於以前夏鼎基提出的積極不干預有一種迷思,以為1970年代香港經濟起飛這麼成功,是由於夏鼎基的積極不干預政策。可是,他們並沒有注意到,正如梁家傑議員最喜歡經常提出的,便是當時有10年居屋計劃,而這亦是政府介入市場的模範。此外,還有居者有其屋計劃、9年免費教育、立法保障勞工權益及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等政策,凡此種種,皆是要保障市場未能完全照顧的民生和教育問題,讓所有人也有平等機會可以發展所長,令社會有較健康的發展。

至於香港如何可以令市民可安居樂業,並吸引海外投資者移民香港,其實也是由於我們充分發揮了市場優先及適量規範這混合模式,這樣才可因時制宜,令政府可以因應時代產生的新問題而作出調校。所以,政府應加強掌握這混合模式,而不要沉迷於兩個極端。因此,在檢討公營機構的營運時,我們必須審慎,不可矯枉過正,以免出現過度自由放任甚至利益輸送的局面。

公營機構的設立,大部分也有本身特定的目的,即承擔市場不能擔當的角色,並為公共利益服務。因此,就公營機構的營運和管治所進行的檢討,不得影響公營機構彌補市場失效的功能,但也不能過度放任,避免出現公營機構與民爭利的情況。正確的檢討工作是增加公營機構管治的透明度,建立避免利益輸送的機制,而機構受薪董事和高層的酬金亦應有嚴格的規管,減少以權謀私或與民爭利的情況出現。

我想特別一提的是,很多時候,我們所討論的環境和氣候問題,其實亟需政府在這些範疇大力資助私人市場,這樣才可令香港的回收業做得好、減低氣候暖化,並使香港成為優質城市。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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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多數服從少數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4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立法會30名地區直選議席由300萬選民選出,餘下一半議席則由20萬功能組別選民產生,佔全港選民人數只得6%。因分組點票機制,不少涉及廣大巿民利益的民生議題,隨時可被這代表6%民意的功能組別議員否決,迫使多數服從少數,違背民主原則。如此不公平的事例,實在多不勝數。

獲得六成民意支持的立法制訂最低工資議案,維護300萬打工仔的利益,影響社會各階層。立法會自2004年開始多次討論議案,每次均獲得過半數議員支持。2004年「最低工資、最高工時」議案更獲得38名,即超過六成的議員支持,卻最終仍被功能組別議員以分組點票方式否決。

另一項「將公眾假期納入為法定假期」的議案,旨在維護服務行業僱員的權益,即使直選議席無人反對,功能組別議員仍能以1票反對、14票棄權否決議案。

地產商不良銷售手法廣為巿民詬病,法律改革委員會早於1994、1995、2001及2002年要求政府立法保障置業人士權益,建議劃一樓宇出售面積、規定售樓書列出發展項目內的土地擬作用途、藝術廣告要反映現實等,政府卻束之高閣。政府既然可立法監管海味商的誤導銷售手法,為何無法規管地產商?立法會於2008年討論「立法加強保障買樓人士消費權益」議案,促請政府落實法改會的建議,議案獲27名議員支持,卻因觸及商界利益,功能組別憑5票反對,否決議案。

建制派往往打著「兼顧香港各階層利益」、「均衡參與」的旗號來維護功能組別,事實卻非如此。功能組別往往維護商界利益,不少針對勞工權益保障、改善普羅大眾生活的議題,一次又一次被這群立法會的少數否決。

原文刊於 《明報》- 《法政隨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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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基建發展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0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主席,原議案和其他修正案的着眼點,都是國際金融海嘯這個危機。我的修正案除了關注這危機外,還加上氣候危機。為應付這兩個同時發生的危機,我們應該響應聯合國的綠色新政呼籲。所以,我特別想在基建項目中加入環保的角度。

有記者致電我,表示現在經濟下滑,還提出要考慮環保,會否拖慢工程呢?主席,這反映傳統思想覺得環保和發展是對立的。事實上,這些舊思想已經不合時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今年10月底提出的綠色新政觀念,呼籲各國政府要加強注重有利環境保護和穩定氣候變化的基建投資,一方面,當然可以刺激金融海嘯後疲弱的經濟,另一方面,亦可以造成可持續發展,一石二鳥地解決當前困擾我們的兩個世界難題。

在上月,公民黨也有就來年的財政預算案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此外,我還致函特首,希望他在振興經濟的同時,考慮一個綠色經濟或低碳經濟。我與梁家傑召開記者會時,我們每人手上都拿着一個慳電膽,以告知大家,我們應該多做一些環保、節約,以及改用節能設備等的小型工程。無獨有偶,第二天,我一覺醒來後,便從收音機的廣播中聽到美國候任總統奧巴馬 – 他在競選時已說過 – 要創造250萬個職位來挽救經濟。最近,他提出了一些具體措施,包括改善學校、政府建築物的節約能源設施,包括安裝慳電燈泡、改善空調系統、發展可再生能源等基建設施,這些與我剛才提到的綠色工程不謀而合。

由此可見,二十一世紀的基建工程,並非重複上世紀1930年代羅斯福總統當時提出的修橋築路這類傳統核心工程,而是要把環保的可持續概念帶入我們的基建建設。

在星期一,特首曾蔭權也提出了多項措施,表示要“振經濟”、“創就業”,他提到要創造白領和藍領的就業機會。我希望特首除了留意白領和藍領外,還有綠領的工作,我所指的是對環保有利的工作,當中包括保育水資源、節約能源、建設和維修可再生能源設施的工程。我希望政府可以擺脫一些傳統思維的包袱,接納公民黨有關環保基建的多項建議,例如加快推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工程、加快進行食水水管維修工程、加快建設新界和新區的單車徑網絡,以及在學校和公屋方面提供節約能源措施,當然還有很多綠化及維修工作。

今年5月,美國的杜邦公司表示會到香港的科學園設立研發中心,發展太陽能光伏板薄膜技術,並會在深圳建立生產基地。據報章報道,這是由於特首和財政司司長親自游說杜邦落戶香港,還提供很多稅務優惠。主席,我們希望他們來港不單是做環保生產的工序,亦希望這些製成品可以在香港被廣泛應用。這對於我們整體綠化、低碳和綠色經濟是很有幫助的。

數年前,在SARS襲港的時候,我們看到當時的董建華政府,同樣採用加快推動基建這老方法來紓緩失業率。但是,數年後,我們發現當中不少工程都出現環保方面的爭議,例如大埔龍尾的人造沙灘計劃,令環保人士非常不滿,甚至會引起司法覆核的訴訟。還有深水埗大坑東龍珠街明渠覆蓋工程亦引起保育石牆樹的爭議。所以,我在修正案中特別提出,要採取一些綠色團體或環保團體經常說的precautionary principle,即採取一些預防措施,從而把對環境的影響減至最低。

現在的EIAO(即《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並非要求所有工程都要經過環境評估,所以政府內部,特別是負責環境、生態、保育和規劃的部門,它們的責任是非常重要的,應該在前期做好這方面的把關工作。

除了我剛才提到的環評方面要着力的工作外,培育綠色人才和環保人才也是非常重要的。簡單如前線的修樹工作,甚至要綠化香港時應該種植甚麼植物,均須其專業的知識,而我們其實很缺乏這方面的人才。

上星期,我看到香港電台一個電視節目,介紹中大的一位建築系教授 – 吳恩融,他領導一個小組在黃土高原興建生態學校。他發現該處的黃土原來是很好的土壤,因為它有冬暖夏涼的作用,比採用傳統的磚頭為佳。一來可以就地取材,減少運輸;二來,如果設計得好,甚至沒需要有任何空調的設施,在維修保養上還有節能的效果。從這個很小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在專業方面有一定的認識和技術的話,對將來的發展和維修便可以帶來很大的幫助。

我還可以舉很多例子,例如西鐵錦上路車站的月台,雖然是設在地面,但它卻被玻璃幕門密封,一年四季都要冷氣開放,消耗不少能源。但是,同樣是鐵路車站的大嶼山欣澳站採用了天然空氣流通的設計,所以無須開冷氣。政府和各機構在推動基建的時候,應該就很多能源和節能的問題上加以考慮。

很多香港人的居住環境是長期不能開窗的,以致他們必須使用空氣調節系統。在冬天的時候,他們當然開暖氣,但在夏天的時候,便把冷氣的溫度調校到很低,晚上睡覺時卻蓋上很厚的被子。主席,很多這些問題其實都是因為在進行基建項目規劃或興建樓宇前沒有考慮清楚。

主席,創新是我們今天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着眼點,我們希望政府能夠超越以往的思維,大力推動一些在環保方面的教育,以及培育環保方面的專業人才,不要讓大家遇到這問題時,便以為發展和環保是衝突的,兩者其實是可以雙贏的。所以,希望各位同事支持我的修正案。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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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哥本哈根會議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9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正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雖然不少國家在會前提出他們的減排目標,但根據德國一間科研機構的計算,依目前各國所訂的減排幅度,全球氣溫仍會上升攝氏3.5度,無法將全球氣溫升幅限制在2度之內。

前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表示,我們仍有機會可以扭轉乾坤,但各國必須犧牲小我。美國和澳洲政府雖然已推出法案,意圖建立減排交易制度,但在國會均遇到強大阻力。發展中國家則強調減排不能成為滅貧的障礙,又要求發達國家提供更多資金讓他們發展低碳經濟。今次會議背後牽涉錯綜複雜的國際政治角力。

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各國領袖責無旁貸,必須致力達成協議,為發展減排交易市場、再生能源業、節能產業鋪平道路,才能逆轉人類的未來。

原文刊於 《都市日報》- 《綠色公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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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區請辭:公民黨做應做的事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9 十二月 2009 / 0 Comment



連日來,收到不少贊成或反對公民黨參與「五區請辭」的市民來信或電郵,包含各種複雜的情緒,鼓勵、信任、祝福、責罵、疑惑、失望,我都一一回覆。那些沒有留下回郵地址的,我就在這裏公開答覆。

有公民黨支持者感到費解,為何公民黨與社民連成為同路人?我說,長期以來社民連非常嚴厲地公開批評公民黨,特別是我們參加○七年特首選舉及○八年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之時,我不回罵,相信市民自會判斷。公民黨與社民連風格不同,將來亦會如是。公民黨一直以來的信念是「民主長路,寸土必爭」,面對一個食言的特首,一個毫無誠意的「翻叮」政改諮詢,我們如何能夠動員市民一起要求政府落實真普選?除了「五區請辭」外,目前還未見更好的方法。不能因為社民連,而全盤否定這方式。

亦有公民黨支持者擔心,泛民議員辭職後未必能夠全部通過補選重返議會。我說,要有十足勝算才去做,是不現實的;抱着民主理念的人,就要信任人民的智慧和抉擇。公民黨去年參選立法會時,主要政綱之一是爭取普選,倘若公民黨參與「五區請辭」,並非背棄支持者,而是貫徹競選承諾,盡最大努力與市民一起去爭取真普選。

有人認為,不是已經有了普選時間表嗎,泛民還在鬧甚麼?我說,現在問題不單止是時間表,這次政改諮詢,政府建議增加功能組別議席,唐英年司長堅稱這是「朝着普選方向邁進」。近日陸續有特區政府官員、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及內地委員放話,明示長久保留功能組別,譚惠珠更坦言何謂「普選」要由中央決定。公民黨擔心下一步是人大再次釋法,解釋「普選」,偏離國際定義。梁振英急急降溫,說爭議可留待下屆政府解決。但從以往經驗,人大釋法可以快至數月甚至數星期完成,我們事後才反對已經太遲。趁政府現在把增加功能組別議席的二○一二政改方案諮詢公眾,「五區請辭」可用「真普選必須取消功能組別」為主題。近日,有些建制派人士表示願意參加補選,這真是求之不得,市民正好就功能組別存廢問題,作對焦辯論後全民投票,也許可以避免一場釋法的災難。

有人認為,泛民不如談判,政治是妥協的藝術。我說,公民黨一直以來持開放態度,希望與當權者談判如何處理功能組別問題,可是,面前只有一堵牆,不見溝通之門。我們深知,沒有人民力量支持的談判是沒有結果的,而沒有原則的妥協,只會走向黑暗,「五區請辭」不是脫離議會,而是向公眾提供辯論和直接參與的機會,一人一票變相公投方式,把港人的意願量化,比民意調查更充實。這是一場全民皆兵的運動,每位支持或反對功能組別的市民都可參與拉票助選,輸贏均是民意。

亦有人認為,泛民議員倒不如留守立法會,憑二十三票的實力否決政府提出的二○一二政改方案。我說,公民黨像絕大多數市民一樣,希望政制發展持續前進。但即使否決了方案,政制原地踏步,依然無助推進真正的普選,徒添市民的無力感,倒不如發動群眾運動,在關鍵時刻向政府表態,民主運動才可向前。

上周六,公民黨會員大會以大比數通過授權執委會可以採用「五區請辭、補選」策略以爭取真普選。我們會繼續以最大決心及誠意與民主派朋友溝通,探討如何能團結一致,同心同德,以最強勢陣容推進這民主運動。

民主運動從來是強弱懸殊,手段可以理性而和平,但本質必然是抗爭而非祈求賜與。我們身在議會,必須心在群眾。我們爭取的是公平公正、守法的政治制度,維護每個人的尊嚴,無分貴賤,掃除一切不平等的障礙。今天,在此民主抗爭的關鍵時刻,我們更要目光清晰,明辨本末,平靜而堅定地做我們應做的事。

原文刊於 《蘋果日報》- 《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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