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刻意還是巧合,警方在皇后碼頭清場當天,分別在午間、晚間新聞及新聞簡報時段採取行動,整個過程恍如現場直播,裸露人前,媒體形容是次清場行動就像政府自編自導自演電影《大事件》一樣。
《大事件》講述匪徒打算持械行劫,豈料半路中途遇上警察,展開追逐,後來匪徒挾持人質,使用網上媒體,公開直播善待人質,要求警方安排車輛逃走。負責案件的警方高層怕被輿論攻擊犧牲人質,出動公關部及大量資源與匪徒鬥智鬥力,爭奪在媒體上樹立正面形象。
皇后清場行動雖未有如電影般誇張,也相距不遠。政府恐怕皇后成為天星翻版, 再被評為「行政暴力」,索性將清場行動變公關騷。輿論稱讚林鄭手法乾淨利落,可是我不禁要問,公關透明是否等於政策開明?在整個事件中,政府只是反覆強調肢解皇后碼頭是保育方案,以及不斷否決各個中間着墨、使馬路碼頭共存的方案,卻未交出實際資料數據或認真考慮民間的建議。
林鄭在上星期的論壇中,交代拒絕接受「不遷不拆」的原因: 「因為政策是有延續性,皇后碼頭的遷拆與中環三期填海工程,已討論了相當長的日子,我們不能夠貿貿然以為一位新官員上場, 就可以改變很多歷史事實。」林鄭這番「政策延續性」的說法,看似有理,但沒有回應問題的核心——保育與發展是否可以共存,錯誤的政策是否也要延續?
現時各區的屏風樓愈來愈多,灣仔街市、太原街交加街露天市集、廟街等,被如火如荼的發展迫遷,何時可以叫停?每遇到矛盾,就以公關手法蒙混過關,只會減低政府與公民社會的互信互動,看來「進步發展」,獨獨不適用於政府聽取民意的方法上。
原文刊於《明報》- 《法政隨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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