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快要到下月才提出政改方案,然而在近周政府官員不斷吹風下,方案部分內容已呼之欲出:包括07年特首選舉,選委會人數倍增至1600,新增委員包括全體區議員;08年立法會直選與功能組別各增5席,後者全部撥歸區議會,連同原有1個區議會功能議席,由全體區議員互選產生。
政府的輿論攻勢連綿不斷,近日有不少意見認為,民主派應該接受上述區議會方案,不應再堅持07、08普選:只要民主步伐有進,即使只是一小步,也總勝過裹足不前。
應該看到的是,上述建議不過是由消息人士提出來的,最終方案內容為何,還有待政府正式公布時才說得準,在未有具體內容下,民主派實難對一些有待證實的消息表示支持。再者,現時全港區議會529個議席中,四分一由政府委任(當中小部分屬當然議席);讓這些非民選的成員參與選舉特首或立法會,既違反普及與平等原則,亦增加了「種票」可能性。在反對委任這問題上,民主派是沒有退讓餘地的。
政府這次透過吹風,先向外界透露政改方案中「比較民主部分」,藉此製造輿論向議員施壓,促使他們表態,手法「鬼祟」。這好比購買樓花,售樓說明書只向準買家提供樓盤最好的一面,但卻未有同時交代一些可能影響購買意欲的資料,例如管理費昂貴,或海景將被遮擋等,這對準買家又是否公平?此外,這次政改只是處理07年特首與08年立法會選舉方法,再過幾年,社會又要再討論2012年兩項選舉變革,這短視的做法,令香港社會要經歷幾番折騰。
不應通過含混不清方案
事實上,23條立法前車可鑑。政制改革影響本港長治久安,政府就此進行諮詢,應該開誠布公,羅列不同方案,分析箇中利弊,並讓社會各界參與,務求透過最廣泛的討論,達至社會最大的共識。若只沉迷於玩弄民意,機關算盡,並不是真誠聽取民意,最終只會引火自焚。
據報道,政府打算先根據《基本法》附件一、二,向立法會提交修改07年特首以及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議案,當中只提及改革框架,包括新增特首選委與立法會議席數目等。具體選舉方法則有待決議案通過,並經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後,才由本地立法作出決定。
如此一來,在立法會通過政改決議案後,政府尚有大量空間,透過擬定具體選舉方法,扼殺民主空間,有關做法,只會令社會對政府是否真心推行政改,加速民主步伐有更多猜疑,徒然惹來更多爭端。筆者期望政府以光明磊落態度推行政改,提出的方案要盡量做到仔細、具體,這樣的諮詢才是有意義的。若刻意逃避細節,甚至連新增特首選委來自什麼界別,以至委任區議員是否有權投票等也沒交代清楚,任何一個負責任的議員,也不應通過一個含混不清的方案。
原文刊於 《明報》- 《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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