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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s / 十二月 2003

生活逸事

除夕晚餐


Posted by Audrey Eu on 31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聖誕元旦假期,在外國留學的女兒都回家過節,同聚天倫:吃飯、看戲、交換禮物、歡笑、滿足、意外驚喜,每天如是。

記者總喜歡問,一家人在假期中做甚麼?最開心的時光,其實都是做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例如一家人躺在地上看電視,說些傻呼呼的笑話;五個人排成一個圓圈,互相按摩肩膊,扮鬼臉,拋球或玩一些孩童的遊戲。

除夕夜怎樣慶祝?這確是一個頭痛的問題,出外吃飯又貴又吵,自助餐吃得太飽亦不健康。大女兒有個好主意:每人準備一些自己喜歡的食物,就算其他人不吃,自已也可以一手包辦吃清光。

當天下午,一家人在超級市場各自購買所需材料,回家後全部湧到廚房,七手八腳,不到兩小時就有一頓豐富的除夕晚餐。菜單由蒜蓉飽、烤餅、雜果沙律、法式煙肉麵包、磨姑醬天使麵、素菜薄餅、花生醬湯丸;飲品有香檳、甜酒、熱朱古力。鋪上紅祇布、點了洋燭、將所有金色、紅色的節日裝飾都放在祇上,充滿歡樂及節日氣氛。

甚麼最好吃?除了蒜蓉飽太辣外,其他的都一掃而光,這次實驗可說是超額完成,異常成功。

誰人做甚麼菜?告訴你們一個秘密,最簡單的一道是我做的。所謂初生之犢不畏虎,女兒皆喜歡向高難度挑戰,有冒險精神,不成功也不怕「瘀」。我將友人送來的節日果籃裡面的生果砌在一起,發現原來紅天桃、提子、奇異果、香蕉、西瓜、梨子再加少許芒果,是絕妙的雜果沙律組合。

九歲的小女兒,不知是否喝了點香檳,情緒十分高漲,說起笑來特別起勁,弄得個個笑彎腰,不知這是否吃飽後最佳的腹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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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友好要白紙顯訴求溫和


Posted by Audrey Eu on 31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第23條立法諮詢期剛於聖誕前夕結束,據官方統計,政府這次共收超過800份團體、7000多份個人、9萬份填寫表格形式提交的意見書,以及逾30萬市民簽名,反應之熱烈為近年罕見。反對及支持陣營分別號召6萬及4萬人上街遊行及集會,相信亦出乎政府意料之外,亦足證港人並非如部分高官所言,只是關心經濟議題。23條立法既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整個立法程序自更應小心謹慎,以免再次招致藐視民意的指摘。

葉太:白紙與否行會決定

可惜的是,保安局署理常任秘書長湯顯明在諮詢期結束後仍只顧強調,「原則上反立法的佔少數」,並重申藍紙草案已能夠達到立法目的,反映政府無意推出白紙草案,以條文形式再作諮詢。無疑,全面否定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市民可能不多,然而湯秘書長的回應,忽略了有更多市民對於諮詢文件建議感到疑慮,擔心依此立法,會損害人權、自由與法治。

由各學術機構進行的民意調查及社會輿論,一再顯示大部分港人期望政府推出白紙草案,不少參與反立法遊行及簽名的市民,其實亦有相同訴求。贊成政府以具體法律條文再諮詢公眾的,還包括銀行界立法會議員李國寶、港大法律學院陳弘毅教授、中大政治行政學系主任關信基、兩個律師公會、多個外國商會、駐港領事及支持立法大聯盟成員之一的香港總商會。這些人士或團體並非港府眼中的「搞事分子」,相反很多屬政府「友好」,連他們也有同樣意見,足證有關訴求溫和理性,對此行政長官董建華與主事官員又怎能置若罔聞?

事實上,要求白紙草案者不過想清晰了解具體法例條文,並確保整個立法程序能做到認真謹慎與吸納民意。正如李國寶在立法會動議辯論中強調,「23條立法影響深遠,司長(政務司長曾蔭權)的個人擔保,並未能代替一條清晰及實在的白紙草案。」可惜的是,政府一味推說藍紙與白紙並無分別,果真如此,則為何過去20多年來,政府先後推出20多條白紙草案,平均每年一次?像23條這樣爭議極大的立法,拒絕推出白紙草案、只容許3個月的公眾諮詢期、堅決要求在明年7月通過法例,又豈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所為?

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表示,是否推出白紙草案將由行政會議決定,換言之每一位行會成員皆要對此負責。在問責制推行前,所有行政會議成員,包括政治中立的高級公務員皆有責任向特首直諫。如今司長與局長變成問責官員,是否便不用再敢言直諫?只求政治正確?高談集體負責?是否就可集體不負責?讓我們睜開眼睛,看看這些問責官員會否憑個人良知作出決定?抑或蔑視公眾簡單而又合理的訴求?

是行會成員問責的時候

中文大學最新民意調查顯示,董先生民望再創新低,跌至47分。正如陳弘毅教授指出,政府不發表白紙草案,即使在立法會贏了(以現時立法會組合,政府要取得足夠票數通過立法根本不難),也會失掉人心,進一步強化不重視民意的形象。身兼中央政策組社會凝聚力小組召集人的關信基教授亦強調,社會凝聚力需要長年累月才能建立,卻可毀於一旦,特區政府是否想見到香港落入分崩離析、人心渙散的境地?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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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支援未達標英語老師


Posted by Audrey Eu on 30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新公布的英語基準試整體成績差強人意,寫作一卷及格率只有32%,小學英語教師及格率更僅得兩成,其他如聆聽與口語兩卷及格率亦不足五成。據政府統計,目前仍有四成即約6100多名英語教師未達語文能力要求,情况令人憂慮。

本港英語教師,特別是小學英語教師的語文能力欠理想,多少是歷史因素使然。過往任教小學毋須大學學位,大部分小學教師只持教育文憑或證書,基準試卻以大學英語水平作基準,小學老師感到吃力是很自然的。

這次考試成績最差的寫作卷,要求考生指出並解釋例句的文法錯誤,不少教師認為相當困難,即使今次考試的女狀元,在這部分亦無法取得滿分,她接受訪問時說「要解釋語法,係好專業水平」。據報道有些以英語為母語的考生也不能取得佳績。

月前筆者出席英駐港總領事的宴會,席間不少來自英國的賓客慨嘆英青少年的文法及詞彙知識倒退,不知是否與平時多打機、玩ICQ卻很少閱讀有關。近年香港以至世界各地的英語教學趨向更着重實際應用,有論者甚至認為,只要對方明白自己的意思,口語或文字溝通上出現文法錯誤也無傷大雅。

香港不乏教授英語人才

筆者始終認為,學好文法有助紮穩英語根基,是學習外語的不二法門,况且重視文法,避免語法錯誤,亦反映我們對語言的尊重。畢竟,良好師資是提高學生英語水平的基本條件,要求英語教師具備認可資歷與能力非常合理,若教師本身連解釋文法錯誤也不懂,又如何教學生?

然而同樣不能忽略的問題是,政府與學校是否給予教師足夠支援及空間,讓其提升英語水平。官員經常說,教師可以進修取代考試,然而教師是否有充裕時間進修?近年教師教學與行政工作愈加繁重,校方可否減輕其工作量?或提供進修假期?部分教師面對沉重精神壓力,有否措施協助他們減壓?

筆者擔憂6000多名英語老師尚未達標,未來數年可能出現英語老師短缺。官員指出,若中小學英語教師只集中教英語,毋須兼教其他科目,可減少約三分一英語教師,換言之,即使部分教師未能達標,問題也不大。然而若教師只教英語,其他科目自然需要更多老師,校方如何配合?空缺是否由未達標的老師填補?就此教統局是否有一套宏觀的政策或策略?

筆者認識很多已退休但仍在壯年的人士,滿肚密圈,期望貢獻社會,有趣的是,他們絕大部分都希望可教授英語。退休大法官楊鐵樑爵士在電台講授英語,以英語出色見稱的詹德隆也說最大的興趣是訓練英語老師。只要提供適當的培訓,香港不乏教授英語人才。但願政府能積極推動英語教與學,令香港不負國際城市的美名。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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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收緊經濟影響深遠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3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香港保險業聯會早前表示,由明年初開始只能為醫護行業提供有限度的僱員補償保險,賠償項目不包括沙士及相關的傳染病,令私營醫療機構一度面臨結業危機。在政府與業界斡旋下,除了私家醫院的處境尚未明朗,上述問題大致得到解決,私營醫療服務幸未受到太大影響。

在這次風波當中,保險業成為眾矢之的,被批評為只顧賺錢,不理社會責任。然而保險始終是一盤生意,若風險過高,可能導致虧損,保險公司拒絕承保亦 可以理解。更值得關注的是,保險業的承保態度(就 一般保險而言,並不包括人壽保險)趨向保守,對本地經濟與民生可能有巨大影響。

近幾年全球一般保險市場不景氣,2001年全球一般保險的資本基金減少約 900億美元。在香港,雖然保險公司已透過調高保費減低風險,以勞工保險為例,○二年保費總額較對上一年增50. 7 % ,然而仍錄得3 . 233億港元虧損,連同對上三年 (九九至○一年) ,本地勞工保險業務總虧損達38. 233億港元。

傳染病定義清晰保障意義大

一般保險業務業績欠理想,加上索償個案與賠償金額上升,導致保險公司收緊承保。在這次風波中,保險公司一度堅持將沙士或相關傳染病剔出保障範圍內,然而何謂「相關傳染病」定義模糊,若豁免範圍過分寬闊或不清晰,保障亦變得沒有意義。令人憂慮的是,隨着全球生態環境變化,更多如沙士等不知名的病毒陸續出現,保險公司日後仍可能擴大不受保障範圍,甚或完全拒絕醫護人員投保。

類似情况並非單在醫護界出現,根據保險業監理處今年初發出的文件,建造、工程及潛水等行業在購買勞保方面存在困難;的士及小巴行業亦曾投訴很難購買汽車保險與保費過高。

專業人士設有限公司爭議大

此外專業界別如會計及法律界亦要面對保費高昂的情况。根據律師會的統計,近年來涉及律師專業的索償個案愈見增多,九八至○○年間,有關數字較九七前平均增加約60% ,再加上○一年再保險機構澳洲 HIH集團倒閉,令專業彌償基金出現赤字。律師會多番要求律師額外供款,以維持基金運作,不少中小型律師行不勝負荷,有律師行更建議部分律師不要續牌,轉做師爺,以省回保費與牌費的開支,實際上他們仍從事律師的工作,這對行業發展自然不健康。

總言之,若保險公司繼續收緊承保,又或者透過增加保費減低風險,僱主及專業人士將面臨更沉重的負擔,甚至因無法購買勞保而倒閉,員工因此失業,這情况若延續下去,對整體經濟及民生影響很大。

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效法加拿大、台灣或內地做法,設立由政府「包底」的中央僱員補償制度,或立例為工傷及其他賠償設限。就專業人士而言,有指應容許他們以類似「有限公司」形式運作,令法律賠償不涉及私人財產。上述建議皆頗具爭議性,然而問題已顯露出來,各界必須認真討論,早日尋求解決方案。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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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溫總當「真」?


Posted by Audrey Eu on 21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明報》早前轉載溫家寶總理在美國哈佛大學的一篇演辭,實在不容錯過!

好的講者,必須針對聽眾,知道什麼信息、定調和語氣才能引起興趣。一般而言,向青年人演說較向朋輩演說難度更高,不能老氣橫秋般說教,也要越過代溝感應下一代,的確很考功夫。

溫總面對的是哈佛頂尖學子。作為超級大國的領導人,他要令學生產生欽佩之情而非望而生畏;背著中國在學運、工運、宗教和少數族群問題上的不光彩紀錄,也希望使學生感到親切而非抗拒,委實不易。

演說時,溫總一開始就提到他的母親,這是消除敵意的好方法。二次大戰期間,英國首相邱吉爾在美國國會發表了一次重要演說,旨在游說美國加入盟軍隊伍。他一開首也是談及自己美籍的母親,藉此拉近與美參議員的距離。溫總憶述童年日軍侵華時依偎在母親身邊的經歷,令學生對他感到同情並從而產生好感。

整篇演辭中,溫總沒有吹噓中國的成就,他深諳中國最吸引美國的是其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他引述孔夫子、孫中山,更提到西方的伏爾泰及哈佛出身的哲學家愛默生對中華文化的興趣。

在人權問題上,他承認「存在弊端和消極現象,中國政府一直認真努力加以克服」。他舉出一個不容忽略的數字: 13 億人口,更闡釋所有問題也牽縈著這個數字:「多麼小的問題乘以 13 億,都可以變成很大的問題,多麼大的經濟總量除以 13 億都可以變為一個很小的數目。」溫總的信息是:在批評中國的同時,必須先了解她的過去及面對的困難。面向未來,他冀盼中美互相加深了解,呼籲美國青年把目光投向中國。

不少評論員都以「詩人」來形容溫家寶,特別是他引用余光中的詩句,帶出悲天憫人之情。不過,他可能更希望大家用「真」這形容詞。當被問及會否害怕與哈佛學生交鋒,他再次引述母親的說話:「她說人要做到真實、真情、真摯、真切,如果做到這四個真,人的境界就不一樣了,我不一定能回答得很好,但我敢說實話!」誠信是從政者不可或缺的素質,但很少政治家會以「真」作為首要的品德。老實說,我經常懷疑太「真」的人是否適合從政。倘若溫總是本著母親教導的四字「真」言登上領導人之位,那很多人對共產黨的看法也要改觀了。

原文刊於《明報》- 《法政隨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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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普選符港實際情况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6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不少人名義上支持07年普選特首,但在程序上拚命「鑽空子」,務求透過提名委員會制度制止某類人士參選。然而港人並不蠢,能夠分辨「真」「假」普選。若在選舉制度上重重設限,為了迎合中央欽點而摒棄真正有才幹及具認受性的候選人,只會將香港再次推向沒完沒了的內耗。

四位北京法律專家發表對香港政制檢討的意見,指政改非全是本港內部事務,不能單由港人決定,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更不諱言,是否需要更改特首與立會選舉辦法由中央判斷,若由港人自行決定便等同「港獨」。

「四大護法」言論引起議論紛紛:有人認為中央是要壓抑香港日益高漲的民主訴求,亦有指北京要取回政改的主導權,更有人藉此推論中央不同意07及08年普選特首及立法會。

筆者認為,將港人要求普選等同「港獨」未免扯得太遠。香港與台灣不同,大部分港人皆認同祖國,提倡「港獨」沒有市場,香港亦沒有客觀環境可實行「港獨」。

事實證明 現政制行不通

不過港人對於「四大護法」言論亦毋須過分敏感,他們大致上只是重申政改要符合《基本法》,而《基本法》附件一亦訂明可以修改特首產生辦法。《基本法》第45條關注組早前提出的普選特首方案(註),亦是在《基本法》框架之內。人大常委會對政改有最後決定權,這在《基本法》寫得十分清楚,港人絕對沒有如「四大護法」所言存有誤解。

普選特首方面,最關鍵是《基本法》第45條所指,政改步伐要根據香港「實際情况」。以目前香港的情况:特首與政府民望不振,加上政府在立會沒有票,施政舉步維艱,連一些對的措施,如經紀最低佣金制與邊境建設稅等亦難順利推展。「行政主導」政府慘變跛腳鴨,即使中央力挺,不斷提供優惠,亦無助扭轉弱勢。

事實證明現有的政制行不通,否則又為何有50萬市民上街?為何地區實力雄厚的民建聯會在區選遇滑鐵盧?推行普選突破當前政制困局,幾已成為社會共識,如今連民建聯與部分功能組別議員也聲稱支持普選特首(雖然在候選人提名門檻高低仍存分歧),足見普選確實符合香港實際情况。

至於許崇德指是否啟動政改由中央判斷,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庭日前在報章撰文,指許的說法違反法律的解釋原則,並非《基本法》立法原意。此外有關說法亦與許教授之前接受新華社訪問時指「政治體制涉及香港各階層的利益與民主參與」不相符。事實上政府亦已表示會在明年展開政制檢討,以行動反駁許的說法。

若在選舉設限 將港推向內耗

不少人名義上支持07年普選特首,但在程序上拚命「鑽空子」,務求透過提名委員會制度制止某類人士參選。然而港人並不蠢,能夠分辨「真」「假」普選。若在選舉制度上重重設限,為了迎合中央欽點而摒棄真正有才幹及具認受性的候選人,只會將香港再次推向沒完沒了的內耗。

筆者認為,目前政改最大的關卡不在中央,而是能否踏出實行政改的第一步,即取得三分二立法會議員同意通過普選方案,所以明年立法會選舉結果非常關鍵。此外支持普選的市民亦要積極參與政改討論,形成一股強大民意,從「七一」一役可看到,若民心所向,連工商界也難逆民意,必須支持市民的選擇。【註:詳情可瀏覽筆者網頁www.audreyeu.org,載有《基本法》45條關注組第1號意見書。】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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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中產所憂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4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立法會日前討論「支持中產」動議,議員分別要求政府為中產階級制訂一套長遠政策、提供稅務優惠及協助負資產業主等。

今時今日,中產階級面對工資下調,樓價萎縮,再加上企業精簡架構步伐未見停止,工作朝不保夕,生活壓力沉重。「七、一」遊行數以十萬中產人士上街,反映他們對政府非常不滿;連國家主席胡錦濤亦呼籲本港商界要加強與中產團結,難怪各政黨紛紛倡議「維護中產利益」。

然而議員的提案有點搔不著癢處,中產最需要的並不是稅務或其他優惠。香港的中產階級一向自強不息,從來不需要政府扶助;即使政府在「七、一」遊行前減稅,恐怕亦不能消弭他們的怨氣,更不足以阻止他們上街。

中產階級最不滿的是政府管治水平低劣。回歸後香港在政治、經濟、人權與法治等皆呈現倒退,東方之珠光芒退色,中產對政府的管治與領導能力已失去信心。中產階級最重視公平、開放,然而行政長官董建華卻一直予人強烈的「偏聽」印象。 23 條立法一役,董先生誤信左派意見,在「七、一」遊行後仍企圖「硬闖」,務求匆匆通過國安草案,最終亦自食苦果。

中產階級期望政府有效管治,然而在董先生治下的政府政策朝令夕改,即使問責制推行後亦不見得有改善。問責高官一個個的引發危機,梁錦松與葉劉淑儀更黯然下台;公務員士氣低落與社會之間的芥蒂;「七、一」後維港巨星匯、王見秋風波,每一次都弄至民怨沸騰,中產看在眼裏只有搖頭嘆息,覺得這政府太不像話。

政府威信不振,連帶好的措施也難以推展。像推行證券經紀最低佣金制與最近香港仔漁市場爭拗,道理明明在政府一方,亦顯得舉步維艱。此外如具名披露董事薪酬與港交所審批上市功能轉交證監會等提議,旨在改善企業管治,亦因業界反對而作罷。

中產階級重視人權與法治,堅信維護這些價值可鞏固本港作為國際城市的地位。然而回歸以來,政府藉檢控與其他手段打壓示威人士;加上胡仙事件與人大釋法等重創法治,中產不滿不斷累積,終於藉 23 條立法爆發出來。

最近收到專業人士的電郵,說看不到香港有前景,決定移民。假如中產階級不再覺得香港是安身立命之所,可能演變成九七後另一股移民潮。要挽回中產的信心,政府必須更換腦袋,做到真正的包容、兼聽。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推行政制改革,盡快落實普選,畢竟只有完善的制度,才能真正予人信心。

原文刊於《明報》- 《法政隨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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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薪酬調整(2004年/2005年)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Posted by Audrey Eu on 10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主席,今天是政府兩年內第二次要求立法會通過有關公務員減薪的條例,這次的情況較去年好很多,因為今次的條例草案是透過諮詢,獲得公務員工會或團體支持的。但是,主席,我去年就同一類的條例草案發言時提出其他反對條例草案的理由,是依然存在的。

主席,我引述去年2002 年7 月10 日就有關《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發言的其中一部分:“根據實行了數十年行之已久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政府是在考慮對私營機構進行薪酬調查結果、香港經濟情況、政府財政情況、物價變動,以及公務員士氣等種種因素後,訂出薪酬調整幅度的。正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曾經解釋,現行機制下有很多個別考慮因素,可以對公務員薪酬調整有正面或負面影響,換句話說,公務員的薪酬是可加可減的,所以,他最初說,政府減薪並沒有偏離機制。”

我當時說:“既然跟隨機制,公務員的薪酬是可調高,亦可調低,即表示無須立法才能達到減薪的後果。不過,政府在游說議員過程當中,其說法卻經歷了很大的改變。為了要議員同意立法是唯一可行方法,王局長最後甚至提到,如果不透過立法減薪,日後公務員提出訴訟,政府便可能輸官司的。”

主席,當年,我已非常清晰地向王永平局長表示不同意他的看法。王局長當時對我的反應表示可惜,因為政府的法律意見與我所提出的意見不同。但是,主席,2003 年6 月10 日夏正民法官的判詞,特別是其中的第58 段、59 段及72 段,均證實我的話是對的。換言之,行之有效的薪酬調整機制是容許政府減薪的,正如我當年所說,是無須透過立法來減薪。

主席,此外,我去年的演辭中提到另一理由,我又再引述:“我最大的保留就是,政府以‘一次過立法’實行減薪是非常短視的做法。事實上,立法本身是非常嚴肅的事情,理應用作處理長遠及重要的問題,例如禁制種族歧視或犯罪行為等,政府將立法視為‘一次過、用完即棄’的工具,是完全不尊重立法精神。如果明年政府遇到同一個問題,是否又以立法解決?這問題已問過很多次,是很多議員提出的,我希望局長稍後回應時一併解答這問題。”主席,王局長去年並沒有解答這問題,但我們今天會知道他的答案是甚麼。

我不同意政府把公務員的薪酬,透過每年的立法程序來處理,而並非跟隨既定機制的方法來決定。主席,這又帶出了我去年演辭的另一段:“歸根究柢,公務員薪酬的爭拗,是源於現行薪酬調整機制與時代脫節,薪酬趨勢結果跟不上市場實況,亦缺乏一套按表現調整薪酬的機制。因此,政府應該從改革現有機制入手”,主席,對於我們要到2005 年才有新的機制,我感到非常失望。如果政府去年不是把精力浪費在立法爭拗中,我們也許能早一些有新的機制。

所以,主席,基於以上各種原則性的理由,我反對恢復二讀條例草案。

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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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最少的區議員 」議案發言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3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主席:今天的議案並非關乎民主或民主的步伐,而是關於區議會組成的公正、公開和透明度。

香港是一個先進而成熟的社會。我們知道怎樣選出我們的地區代表,無須行政長官或其他人代勞。市民已表達了他們的意見。選舉結果最能代表權力平衡和社會的利益。任何明智的政府也不應試圖推翻這個結果。

身為專業人士,我為劉炳章議員的言論感到羞愧。他也是專業人士,卻認為委任制度的理據是專業人士的資源和人手有限,在選舉中勝出的機會不大。專業人士擁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社會地位,假如他或她仍然不能和不願意與其他非專業人士一樣,在公開的選舉中面對同等的風險,他缺乏專業精神,以及對公平競爭的尊重,可是這是所有專業都應尊崇的信念。

我的基本立場很簡單。應盡快廢除區議會的委任制度。在廢除區議會的委任制度前,我支持議案中所提出的妥協建議。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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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偽善


Posted by Audrey Eu on 02 十二月 2003 / 0 Comment



立法會難得一見令人拍案叫絕的演辭,要數上周三辯論平機會風波,銀行界李國寶議員怒斥政府偽善(abjecthypocrisy),指政府一方面強調要改善企業管治,另一方面卻任由平機會管治水平惡化。

對於民政局長何志平出席「私人聚會」期間「神秘失縱」、鄔維庸聲稱突然「失憶」、李國寶形容為cloud-cuckoo-landrubbish(癡人如夢般的垃圾)。就針對前主席胡紅玉的「惡毒流言」被當作事實般廣泛流傳,李國寶批評政府官員態度「快閃」,完全不負責任。

李華明的原議案,要求政府採取措施恢復平機會公信力,自然無人反對;至於鄭家富提出對何志平的遺憾動議,在民建聯及自由黨反對下被否決。然而市民眼睛是雪亮的,據中大最新民調,何局長評分急跌5.2分,只有44.7分。

何局長一味強調「政府不干預平機會的工作」,然而不干預並不等於見死不救。造成今次風波,何局長難辭其咎。首先,其責任是協助特首挑選平機會主席,據報道他接納鄔維庸推薦王見秋,整個委任過程缺乏透明度,亦無客觀準則可言,當被問及王見秋在平等機會方面有何經驗時,何局長無言以對。此外,政府打破慣例,容許王見秋繼續領取長俸,卻又未清楚交代箇中原因,引起公眾不滿。

六宗罪 政府有責任澄清

平機會作為依法成立的機構,政府除了委任主席、成員及撥款外,亦扮演監管者角色。在今次風波中,當王見秋與部分委員展開罵戰,個別委員不斷發出損害平機會公信力的言論,事態發展影響平機會正常運作。面對這情况,政府有責任從中協調,甚至辭掉不稱職或立心不良的委員,而不是一句「不干預」便完全卸責。

何局長表面上讚揚平機會的往績,但對於有關平機會與胡紅玉的「六宗罪」卻繼續保持緘默,突顯其偽善一面。事實上「六宗罪」指控如徇私、篤數等性質非常嚴重,若為毫無事實根據的抹黑,作為負責官員何局長有責任向公眾澄清。反過來說,若政府認為這些指控全部或部分屬實,何局長嘴裏說「平機會往績有目共睹」,是否騙人的偽善?

事實上,政府整頓平機會的用心早已路人皆見。去年夏天當胡的合約快將屆滿,政府拖至最後一刻才與她續約一年。此外傳媒不斷發放對平機會不利的消息,例如主席薪酬過高、架構臃腫、平機會降格等,弄至平機會內部人心惶惶。面對種種傳聞,何局長不但未加以澄清,更反過來叫胡紅玉堅強點,如此冷漠態度,怎算是支持平機會的工作?

歸根究柢,這次風波涉及政府是否真心支持平機會,抑或任由平機會淪為政治鬥爭工具。如今平機會委員已分為兩個陣營,敵我分明,市民並不相信他們可放低分歧,和衷合作,要挽回市民的信心,政府只有撤換全體委員,當然更要確保新主席與委員認同平等機會的理念,而不是政府整治平機會的「棋子」。

原文刊於《明報》- 《觀察入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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